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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意见》:非户籍人口也可申请公租房

2016-06-22 16:34
来源:多彩贵州网

  为加快推进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全省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近日出台《贵州省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适时调整保障条件和标准,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序推进“租补分离、梯度保障”,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根据意见,贵州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努力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学校布局和教师编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考;推进基础医疗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意见还明确,要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方式相结合并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机制,加快分配入住。完善以水、电、路、气等为重点的配套基础设施,同步配套教育、医疗、文化、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

  同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保障条件和标准,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序推进“租补分离、梯度保障”,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鼓励采用提高租金等方式实现有序退出,确保住房保障体系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

作者: 编辑:许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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