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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玉屏:法庭进小区 公开庭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9-12-24 10:0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许莎) 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杨代福一行在玉屏县某小区公开开庭审理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以及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10余名小区业主参加旁听。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向本案被告主张,要求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及滞纳金,认为小区物业已按照合同履行物业服务,业主应当按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作为被告的业主们则认为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小区卫生、安全没有得到保障,公共区域的基础设施没有及时维修等等,不应当交纳物业费,庭审现场争论十分激烈。

(图为巡回审理现场)

  法官在主持庭审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休庭期间,还做起了普法宣传工作,建议物业公司和业主都学习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和旁听业主借此机会纷纷提出自己的疑问,法官就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等各方面的问题都——给在场人员做出解答,不少业主感叹:“我们就是不懂法,没文化不知道如何正确的维权,还是多了解点法律知识好。”

  最后,法官及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在场的业主,到法院维权是好事,学法才能知法也要更好的守法用法,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交费义务。但从审理情况来看双方对物业服务的内容有很大的分歧,导致在业主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物业公司却认为自身没有责任,从而导致双方矛盾。本次庭审不作当庭宣判,择期宣判。

作者: 许莎 编辑:石培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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