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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首批“贵系列”品牌营销渠道合作单位的启事

  • 时间:

    2025/02/10

  • 来源:

    多彩贵州网

关于征集首批“贵系列”品牌营销渠道

合作单位的启事

  为贯彻《2025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培育一批‘贵系列’品牌精品”的工作要求,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突出贵州民族文化特色大力打造“贵系列”品牌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贵系列”品牌精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积极拓展“贵系列”品牌精品的营销渠道和销售市场,根据打造“贵系列”品牌工作安排,受贵州省人民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贵州省贵系列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系列品牌公司”)按照社会参与、授权经销、市场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模式,

  决定面向全国征集首批“贵系列”品牌营销渠道合作单位,市场化参与“贵系列”品牌精品销售和推广。具体征集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商场、超市、酒店、餐馆、车站、码头、加油站商超、社区商超、旅游景区、书店、网吧、商业综合体、运动健身场馆、物管公司、房开企业、商贸公司、机场物业、高铁物业、金融网点等具有自持物业或租赁场地的商贸企业及营销机构。

  二、合作类型

  推广中心(展销中心)、专卖店、专柜、经销点、连锁经销点等。

  三、合作条件

  (一)合作对象要求

  1、合作对象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市场经验和营销渠道。

  2、合作对象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重大失信行为和违法记录。

  3、合作对象应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应位于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或具有一定集聚优势的区域。

  4、合作对象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独立的运营团队和详细的管理制度。

  5、其他开展经营销售业务所必需的相关条件。

  (二)合作类型要求

  1、面积要求

  推广中心(展销中心)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专卖店店铺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专柜柜区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经销点店铺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连锁经销点统一入驻店铺数量不得低于5家,柜区占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2、产品要求

  推广中心(展销中心)“贵系列”品牌精品入驻率达90%以上;专卖店及专柜达80%以上;经销点及连锁经销点达50%以上。(“贵系列”品牌精品入驻率是指:入驻“贵系列”品牌精品数量占“贵系列”品牌精品总量的比例,“贵系列”品牌精品名单详见附件。)

  四、支持措施

  对于成功入选的合作单位,贵系列品牌公司将给与“贵系列”品牌营销渠道装修经费补贴、装修设计和宣传物料设计支持、全媒体矩阵联动宣传推广等,并帮助协调贵州省人民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政策支持。

  五、管理方式

  贵系列品牌公司按照《“贵系列”品牌管理办法(试行)》对“贵系列”品牌精品营销渠道合作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与合作单位签订“贵系列”商标(标识)使用授权协议,明确授权期限,授权自主经营,同时合作单位整体装潢设计应符合《“贵系列”品牌店铺终端形象系统设计参考方案》要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贵系列品牌公司将撤销其营销渠道授权:

  (一)发生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贵系列”品牌授权的;

  (三)企业有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等责任事故的;

  (四)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投诉及反映强烈并引起重大舆情的;

  (五)产品抽检不合格的;

  (六)不按期报送经营情况或销售数据的,不配合监管的;

  (七)使用“贵系列”商标(标识)不规范,或严重损害“贵系列”品牌形象及声誉的;

  (八)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或已注销的;

  (九)出现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十)经营方向不符合规划要求的;

  (十一)店面未按照《“贵系列”品牌店铺终端形象系统设计参考方案》要求对“贵系列”品牌营销渠道进行装饰装潢的;

  (十二)营销渠道陈列和销售的“贵系列”品牌精品数量或比例未达到该类渠道要求的;

  (十三)自行申请退出或因其他因素未实施的。

  六、征集程序

  请有合作意向者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贵系列”品牌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s://gxl-os.onebuygz.com/home)注册账号,提交相关材料。贵系列品牌公司将通过材料核查、组织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定、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正式公布营销渠道合作单位名单。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伍俊蓉18685059325(微信同号);

  柏青15761697465(微信同号)。

  附件:首批“贵系列”品牌精品名单

  贵州省贵系列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一审:李飘

  二审:石培钦

  三审:杨威